110.05.18
管院
109-09主管會議通過
111.08.25管院
111-02主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企業管理學群吳崇光老師自民國
96
年至109
年間於本院擔任教職,回溯吳崇光老師一生,為人認真、盡責、 慈善和樂觀進取,他一向對獎掖後進不遺餘力,以鼓勵學生專心向學,在困境中更要力求上進,為完成其遺願特由家屬協助設置「元智大學管理學院吳崇光老師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
第二條
申請資格條件:
一、
本院學士班(主修:企業管理)二年級本國籍在學學生。
二、 全戶全年申報所得低於120萬元整、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家中 突遭急難變故或其他特殊原因等。
三、 前一學年學業全班排名前
50%,且操行平均
80 分以上。
四、 若第二及三項無符合者,由師長或主任推薦。
第三條
申請檢附資料:
申請者需填具申請表乙份,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
一、前一學年成績單乙份。
二、戶口名簿影本、家庭財務證明:全戶申報所得稅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免交所得稅證明、家中突遭變故說明、或其他有利證明之文件。
三、若有前條第四項情事產生者,則檢附師長推薦函、成績表現優異或具代表性事蹟之相關證明各乙份。
第四條
申請程序與審核方式:
本獎助學金每學年於公告時間內提出申請,經捐款者審核通過後核發獎助學金。
第五條 本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每學年頒發一名,金額
25,000
元整。若申請
者超過一位,以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其前一學年學業全班排名順序 為優先。
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院主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