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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崇光老師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理學師紀設置辦法

110.05.18 管院 109-09主管會議通過

111.08.25管院 111-02主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企業管理學群吳崇光老師自民國 96  年至109 年間於本院擔任教職,回溯吳崇光老師一生,為人認真、盡責、 慈善和樂觀進取,向對獎掖後進不遺餘力,以鼓勵學生專心向,在困境中更要力求上進,為完成其遺願特由家屬協助設置「元智大學管理學院吳崇光老師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

第二條   申請資格條件:

一、 本院學士班(主修:企業管理)二年級本國籍在學學生。

二、 全戶全年申報所得低於120萬元整、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家中 突遭急難變故或其他特殊原因等。

三、 前一學年學業全班排名前 50%,且操行平均 80 分以上。

四、 若第二及三項無符合者,由師長或主任推薦。

第三條   申請檢附資料:

申請者需填具申請表乙份,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

一、前一學年成績單乙份。

二、戶口名簿影本、家庭財務證明:全戶申報所得稅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免交所得稅證明、家中突遭變故說明、或其他有利證明之文件。

三、若有前條第四項情事產生者,則檢附師長推薦函、成績表現優異或具代表性事蹟之相關證明各乙份。

第四條  申請程序與審核方式:

本獎助學金每學年於公告時間內提出申請,經捐款者審核通過後核發獎助學金。

第五條 本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每學年頒發一名,金額 25,000 元整。若申請 者超過一位,以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其前一學年學業全班排名順序 為優先。

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院主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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