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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期會證照簡介

  

名稱

證券商業務員(法定)

發照單位

證期會

有效期限

終身受用

認證簡介

在台灣證券商業務員負責的工作大致上接受有意從事股票投資民眾委託買賣各類在公開市場交易的金融商品,因此一般來說業務員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接單、下單、至於在其他非金融商品的交易時間時,證券商業務員就必須積極的去尋找客源,因為只有愈多客戶來從事交易,才可以獲取更多的獎金。

報考資格

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
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
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

考試內容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選擇題100 
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 選擇題80 
(
採測驗式答案卡作答)
合格標準:二種試卷總成績達140分,其中任何一種試卷不得低於50

 

名稱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法定)

發照單位

證期會

有效期限

終身受用

認證簡介

一般而言,證券商高級業務員的工作性質其實與營業員的性質沒有多大的分別,都是實際上在替客戶進行各類有價證券的買賣交易,而比較大差別就是在通常在一家證券公司裡,如果想從基層往上升遷,擁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的執照是必須的,因為除了在法令上對營業單位各部門主管有這方面的限制外,透過取得這項執照也是讓其他人對自己本身的專業素養的一種肯定。

報考資格

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系所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4.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者。 

5.取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資格者。

考試內容

1.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試卷「投資學」 選擇題80 

2.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 試卷「財務分析」 選擇題80 

3.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選擇題100 
(
採測驗式答案卡作答)

合格標準:三種試卷總成績達210分,其中任何一種試卷不得低於50

 

名稱

投信投顧業務員(法定)

發照單位

證期會

有效期限

終身受用

認證簡介

投顧事業管理法規定,於投信投顧業提供證券投資相關研究分析意見、投資建議或出版、投資分析活動或講授、全權委託業務等,都應該先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

報考資格

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4.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 

5.現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業務人員,在八十九年十月十一日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修正生效前,已辦理登記者。 

6.取得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者。

考試內容

1.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選擇題 /50 

2.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選擇題80 

3.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選擇題100 
(
採測驗式答案卡作答)

合格標準:三科總分達210分,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50分;二科總分達140分,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50分;參加「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者,該科成績需達70

 

名稱

期貨商業務員(法定)

發照單位

證期會

有效期限

超過五年未執業者,取消證照資格

認證簡介

根據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需具有期貨商業務員的證照資格,由所屬公司申請工作證之後,才能從事期貨交易事項。

報考資格

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
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考試內容

一、採筆試方式。
二、考試科目
1.
期貨交易法規 50 
2.
期貨交易理論與實務 100 
(
採測驗式答案卡作答)
三、合格標準:二科總分達140分,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60

 

名稱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法定)

發照單位

證期會

有效期限

終生受用

認證簡介

暫無資料

報考資格

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 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所定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

2.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業務員測驗合格。

3. 經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測驗合格,或已取得原證券主管機關核發之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書。

4. 曾擔任國內、外基金經理人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5.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者,並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測驗合格。

6.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擔任證券、期貨機構或信託業之業務人員三年以上。

註:具期貨商業務員或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者(於登錄有效期限內),即已具期貨信託基金銷售資格。

考試內容

測驗科目:
1
、投資學(測驗時間60分鐘、選擇題80)

2、財務分析(測驗時間90分鐘、選擇題80)

3、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測驗時間60分鐘、選擇題100)

合格標準:參加「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乙科測驗者,該科成績需達70

 

名稱

企業內部控制人員(非法定)

發照單位

證期會

有效期限

終身受用

認證簡介

近年來企業因內部控制不良而陸續發生弊案,為提昇企業管理階層、財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資訊部門等人員及其他人員對「內部控制」之基本認知,並加強公司治理機制及提供企業選才參考,本會於九十四年起辦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凡公開發行公司從業人員或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相關工作具興趣者均可參加。

報考資格

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凡公開發行公司從業人員或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相關工作具有興趣者。 

註:本測驗僅屬基本能力之認定,若擬於公開發行公司擔任內部稽核職務者,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一條第三項所規定之內部稽核人員之適任條件」。

考試內容

企業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含相關法規)--選擇題80 
一、「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75)

1. 內部控制基本觀念(COSO內部控制報告、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架構)

2. 內部控制聲明書與會計師專案審查報告

3. 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之關係(高階管理者與董監事之治理

4. 內部控制與企業經營 (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溝通與監督、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績效管理、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

5. 內部控制自行檢查

二 、「內部控制相關法規」(25)
1.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函令

2.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3.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4. 上市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5. 其他相關法規 (印鑑管理、資訊管理、電腦稽核業務、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審計準則公報相關條文)

合格標準:本項測驗共計一科,測驗一節,題數為80題,總分為100分,以一科總分達70分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