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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貫學程

系所別
甄選名額
甄選標準
甄選程序
財務金融學程
(105學年度)
15名
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系(班)前60%者。

1. 資料審查(佔60%)
(1) 大學成績(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年級人數)
(2) 個人資料(含自傳、實習或工作經驗、社團活動得獎證明、研究計畫書、英語能力證明
或財金相關證照等)
2.面試(佔40%)

 

申請條件及流程
1.     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各學期表現優良者,得於三年級(二技及二年制在職專班生含四年級)下學期開學日後二週內向各系所(組)學位學程碩士班提出請。錄取名額、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由各系所(組)學位學程自訂,並提教務會議同意後生效。
2.     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3.     取得預研生資格後,大學部學生必須於四年級、二技及二年制在職專班生須於五年級之前(不含延修生)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一般生或在職專班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注意事項
1.     大四所修研究所課程(須先填寫修習研究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至多可抵免四分之三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且不受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要點有關研究所抵免學生上限規定之限制),但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2.      大四所修研究所課程欲保留於就讀研究所時抵免學分使用,須於修課當學期選課問題處理截止日前,依下列程序完成申請手續:
(1)   先至聯合服務櫃台或教務處索取二聯式【元智大學大學部學生修習研究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
(2)   於每學期選課問題處理截止日前完成申請。流程:【填表→本人簽名→系主任簽名→繳回教務處櫃臺(或聯合服務櫃臺)】
3.      正式考上研究所時,最遲須於入學第個一學期或第二個學期開學前一週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已提出抵免申請但未通過之科目,不得重複提出申請。憑【元智大學大學部學生修習研究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第二聯﹝副本學生收執聯﹞,辦理抵免學分手續。
4.      學生必須符合原學系學士學位與欲就讀系所(組)學位學程碩士學位之規定,方發給學、碩士學位證書。
相關法規及表單下載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如有更新,請依本校教務處最新公告為準。
(最新公告連結網址 http://www.yzu.edu.tw/admin/1/c.htm)